作者 王开岭
耶路撒冷有一间名叫“芬克斯”的酒吧,面积仅30平方米,却连续多年被美国《新闻周刊》列入世界最佳酒吧前15名。这里面究竟有何奥妙呢?
两次对基辛格说“不”
“芬克斯”酒吧之所以名扬四海,还得从一个名人——基辛格说起。
该酒吧老板是个犹太人,罗斯恰尔斯,在其悉心经营下,酒吧小有名气。一天,正在中东访问的美国国务卿基辛格来到耶路撒冷,公务结束后,基辛格博士突然想光顾一下酒吧,朋友向他推荐了“芬克斯”。
博士决定亲自打电话预约,自报家门后,他以商量的口吻说:“我有10名陪同,届时将一同前往,能否谢绝其他顾客呢?”按说,出于安全考虑,这是可以理解的,何况这样的政要造访,对一家商户来说,是求之不得的好事。
谁知老板不识抬举,他接受了预约,但对国务卿的附加要求却不接受:“您能垂幸本店,我深感荣耀,但因您的缘故而将他人拒之门外,我无论如何也做不到。”博士几乎怀疑听错了,气冲冲挂了电话。
第二天傍晚,“芬克斯”的电话又响了,博士语气柔和了许多,对昨天的失礼致歉后说,这次只带三名同伴,只订一桌,且不必谢绝其他客人。
“非常感谢您的诚意,但还是无法满足您。”
“为什么?”博士惊愕得要跳起来。
“对不起先生,明天是礼拜六,本店例休。”
“但,我后天就要离开了,您能否破一次例呢?”
“作为犹太人后裔,您该知道,礼拜六是个神圣的日子,礼拜六营业,是对神的亵渎。”
博士听后,默默将电话挂上。
面对权力,权利本该傲慢
读完这则故事,我默然良久。
我想,基辛格博士是不会轻易忘掉这件事的。
这样的事既令人沮丧,也令人鼓舞。人人生而平等,人最重要的权利即拒绝权力的权利……博士从这位傲慢店主身上领教到的“公民”所有的“尊严”与“权利”,比那些镌刻在纪念碑、印在白皮书上的,显然更深刻,更有分量。
权利,面对权力,应该是傲慢的。
多少人能“不顾世情”?
后来,我竟怀疑起这个事情的真实性来,会有人如此傲慢吗?
很快我明白了,我的疑心完全是“以己推人”的结果,是对自己和周围不信任的结果,是在一个完全不同的文化环境中深陷太久的结果。无论地理还是灵魂,耶路撒冷,都太遥远了,像一抹神话。
一件小事,仔细品味却那样陌生,那般难以企及。从开始到完成,它需要一个人“公民”意识的长期储备,需要一种对尊严和规则牢固的持有决心,需要一个允许这种人、这种性格、这种人生——安全、自由、稳定生长的环境……
坦率地说,我对这等事发生在自己身上不抱信心。即使这个故事让我很受激励,假如我有一间“芬克斯”,能复制那样的傲慢吗?哪怕是面对一个市长。作为一闪念,或许我会对权力说不,但该念头是否顽固到“不顾世情”、“没有弹性”的地步,是否有足够的决绝以抵御惯性的纠缠——而绝无事后的忐忑和反悔?我真是一点信心没有。
我是我环境的产物。我的一切表现都和环境和经验有关,我实在拿不出有别于他人的“异样”。从这个角度看,遗传的力量总是大于变异。
我向往,但我不是。
(::摘自《精神明亮的人》 书海出版社2009年1月版 定价:45.00元)
(本文来源:青年参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