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高健)工程建设职务犯罪七成以上是大案,其中,以窝案、串案居多。昨天,市检察院反贪局局长朱小芹介绍了4年来本市查处的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情况,并透露检察部门将介入重点工程,对易犯罪领域进行“风险”评估和防范。
据统计,2006年至去年,本市检察机关立案侦查工程建设领域贪污贿赂等职务犯罪案件135件146人,占反贪部门立案总数的10.85%,其中,大案101件,要案34人。朱小芹介绍,工程建设项目众多、审批程序复杂,一旦发案,基本都是窝案、串案。
“招投标仍是发案的重点环节,占案件总数的32.9%,其他如材料采购、质量监督管理、项目合作等环节,也比较容易发案。”朱小芹说,涉案单位以国企性质的房地产公司居多,城镇基础设施管理、建委、民政等政府职能部门也多有发案。
对此,本市检察系统将推广石景山检察院的做法,今年直接介入30项重点工程,对易发案领域进行“风险”评估。所涉风险按内容划分为行政岗位职责风险、行政道德风险、行政规范风险、行政效率风险四类。行政岗位职责风险,指由于岗位职责、职务的特殊性,可能造成在岗人员利用职务便利进行非法活动;行政道德风险,指因私欲、私利等思想道德偏差或因亲情请托等情节,可能造成个人行为规范或职业操守发生偏移;行政规范风险,指由于缺乏工作规范,个人自由裁量空间较大,可能造成的权力失控;行政效率风险,指行政机构或行政人员,在行政管理工作中的投入与产出不成比例或成反比例的风险。
检察机关将按照风险划分,深入一线部门,主要侦查假投标、谎报费用、假发票平账、涂改伪造单据等犯罪。一旦查出问题,除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外,企业也将被纳入行贿犯罪档案,由行业主管部门作出相应处置,如限制或禁止市场准入、降低资质等级等。rj210
(本文来源:北京日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