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快报讯 (记者 李海强通讯员张贯)近日,佛山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宣判,南海区西樵镇原副镇长谭永添受贿总额498.85万元,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和赃款35万元。
据法院审理查明,谭永添任职期间受贿三次,其中索要公款44万元偿还赌债,受贿29.85万元购买住房用地,以及受贿425万元偿还个人债务。记者从佛山中级人民法院获悉,对于一审判决结果,被告人谭永添表示服刑,不提请上诉。
据悉,受西樵水利所贪污窝案的牵连,谭永添于2008年9月因涉嫌挪用公款、受贿罪,被当地警方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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