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大亨王刚并没有“逃离”新西兰
发布者:华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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时间:2009-09-08 17:56
华文报纸《华页》报道:9月7日星期一下午,王刚先生同太太一起到位于奥克兰市Hobson大街《华页》报社办公室。他们随身携带了一份声明,声明内容主要有以下三点:
“第一:我在奥克兰,没有离开。第二:第二个买家没有付过30万定金。第三:第一个买家通过Bayley经济公司著名经纪人XXX以及XXX买的房子,经纪人可以证明买家是在知道该房没有合格证书的情况下签订合同的,价格非常便宜,而且合同是无条件的,所以我有权利保留定金,不予退还。”
报社记者问王刚先生在卖房给第一个买家前,是否知道房屋漏水。
王刚先生答:“我们买这所房子的时候,就知道这房子是没有合格证的。但我们在那里居住期间并没有发生过漏水问题。曾经有一次工人上屋顶清理青苔时,不小心踩破了一片瓦,导致小小的漏水问题发生,但我们花了大约3000元进行维修后,问题已解决。”
记者问王刚先生,第一位买家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是否知道房屋存在漏水问题。
王刚先生回答说:“双方签订合约都是通过经纪人办理的,我和买方当时并没有见过面。但我相信经纪人是告诉对方着个房屋是没有合格证的”。
然而记者当着王刚先生的面向他的经纪人求证这一情况时,经纪人拒绝回答记者问题。
王刚先生对《周日先驱报》文章指他收取第二位买家30万定金问题断然否认。他说:他“是在第一位买家取消合约的情况下,才将房屋卖给第二位买家。不过这不是正常意义上的买卖,而是买家以租代买的形式买入”。
这也就是说,名义上这栋房子还是王刚先生和太太公司的房子,但买家入住之后,通过按期支付租金的方式来购买房子。
王刚先生说:“第二位买家入住了7个月,实际付了5个月的租金,每个月房租费用并非英文报纸所说的7,000元,而是20,000万元,所以第二位华人买家总共付了10万元新币,压根就没有给过30万定金这回事”。
王刚先生接着说:“这10万元都是付给银行偿还按揭了”。
当着王刚先生夫妻的面,记者同第二位买家通了电话,想求证他们是否给过王家30万元定金,但对方也拒绝回答记者问题,说“不清楚”这回事。
对于这个漏水豪宅的维修需要150万的说法,王刚先生说:这栋豪宅建于1999年,2005年时新西兰施行了新的建房标准,这栋房子因为是按照老的建房系统建的,所以不符合新的标准。在他看来要解决这个房屋的问题,“最多不过30万新币,150万这个数字太高了,就是建座房子,也不需要150万”。
最后王刚先生说:清盘公司对他夫妻所拥有的WZ Investment公司清盘,他“没有意见”。他说:他“愿意通过拍卖房子的手段将房子出手,因为如果打官司的华,时间可能拖很长”,而他本人想早日解决这个问题。
王刚先生是带着9月6日出版的Herald on Sunday来《华页》报社的,他和太太明确表达了对英文报道的不满。王刚先生表示:他要找英文报纸记者说明真相,讨回公道。
本文摘自《华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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