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奥克兰地区议会主席迈克尔•李说:我们不能再浪费时间议论奥克兰市地方政府根本变化的好处了。
人们需要变化。人们希望地方政府能够更支持奥克兰连贯性发展及成长。我们的挑战就是同中央政府一起调整变化的细节以确保能在2010年11月1日形成新的奥克兰议会。

迈克尔•李先生认为区议会是改革成功的关键所在。
迈克尔•李先生说,应组建区议会以便让本地居民在社区形成过程中有适当的发言权,区议会可以在新的奥克兰议会指定的界限内行使地方决定权。
在给奥克兰地方政府立法专责委员会的报告中,大奥克兰地区议会呼吁将“地方议会”更名为“区议会”,成员也称呼为“区议员”。大奥克兰地区议会认为这种称呼更好反映区议会及其议员在社区的权责及地位。
大奥克兰区议会的报告书归纳如下:
区议会
区议会应以有益及良好建立之社区利益为基础,应授予区议会明确的地方决策权之角色和责任,这是推进地方民主之关键。
我们希望区议会扮演地方事务行使决定权的角色。这些事务受立法保护,这包括区议会的一整套角色及作用,以及新奥克兰议会一整套对区议会透明的指令和职责。
我们也推荐一个新的法定工具——“社区计划“。透过该计划区议会能够参与并向社区及奥克兰议会负责。再者,区议会应得到适当资助以便能行使职责与权利。我们建议通过年度拨款一次性拨一批款给区议会。该程序应是透明,公正并符合地方情形。
奥克兰议会代表
大奥克兰地区议会建议根据每一选区选一代表。立法提供22个代表(不包括市长),其中20个代表来自普通选区,另外2个来自毛利选区。
我们相信所提的20-30区议会范围应与新奥克兰市议会的普通选区相一致。
奥克兰议会区域范围
大奥克兰市改革的主要动力之一就是把整个大奥克兰的发展及成长,环境与基础设施的挑战及机遇放到一起处理。
要实现这个目标,我们坚信奥克兰区域范围丝毫不能减小。事实上,大奥克兰地区议会建议新奥克兰地区应往南扩展至富兰克林地区,就象1989年设定的那样,到怀卡托河北部。
奥克兰郊区是新西兰发展最快的地区之一。这也给奥克兰发展带来很大压力。这种压力应与奥克兰市总体发展放在一起处理。
曼卡坦基和曼卡坦辉理大坝及储水湖以及南区边界
大奥克兰地区议会坚决反对地方政府委员会法案中一条款要求将曼卡坦基和曼卡坦辉理大坝及储水湖以及大坝和泰晤士河河口之间地域从奥克兰地区分割出来。
刻意将最重要的基础设施放在新奥克兰议会管辖区之外从根本上动摇将即将改革的奥克兰地方政府的改革逻辑依据基础。 该依据即是应更大范围整合奥克兰基础设施和资产以便更有效,更省钱的让地方政府有决定权及管理权。
交通
大奥克兰地区议会反对在奥克兰成立交通领域方面的议会所属企业。新议会应简化、有效、合并。最简单模式就是奥克兰议会管理所有交通领域。大奥克兰地区议会不觉得建立交通管理局有何益处。
三水的控制与管理(水供应,污水及洪水)
大奥克兰地区议会同意将三水服务融到一个单位负责。然而,应立法明确将新奥克兰议会对三水的立法责任与水公司的服务和资产管理区别开来。
欲查大奥克兰地区议会的详细报告,请登入ARC网站www.arc.govt.nz/auckland/org-auckland/regional-governance.cf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