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律师提醒广大的房屋买家不要轻易使用由房地产中介提供的一款新房屋买卖合同,因为该合同存在着明显偏向卖家的条款并有可能导致买家陷入进退失据的境地。
据了解,在该合同下,买家在签了合同后,即便上面已经将房屋质量作为一个交割的先决条件,但买家如果真的发现了房屋的质量问题,也不容易废除合同,而使得主动权完全落到了卖价的手里。比如,该合同规定,做房屋质量检查的人必须是“充分合乎要求的人士”,但什么才是“充分合乎要求的人士”的人士呢?由于合同中没有明确规定,这就为卖方与买方扯皮埋下了伏笔。再比如,新合同规定如果房屋的产权有问题,除非这一问题威胁到买家对房屋的使用,否则买方也不能因此而废除合同。又比如,如果房屋质量有问题,买方必须要求卖方先行进行维修,如果维修不成才能废除合同。
从上述一系列条款中,人们不难开出这款新合同完全是一个有利于卖家的“霸王合同”。更要命的是,新合同将卖卖双方的签字表格与条款项分成了两个文件,房屋中介很有可能将后一文件向买家隐藏,只等出了问题才向他们出示,而等到买家发现条款是如此苛刻时,一切已经晚了……
据了解,这款房屋新合同由全国房地产中介的总代表----新西兰房地产协会(the Real Estate Institute)单方面制定,根本没有经过独立的律诗协会的审核。将如此霸道的合同交给买家签署,其“司马昭之心”一见便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