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西兰中国城 网讯 国会于昨天晚间通过了《建筑法修正案》(The Building Amendment Bill),营建许可(building consent)的审批时间和审批程序将因此而被大大的缩短和简化。
根据新的《建筑法》,今后开发商在全国各地同时兴建设计与功能一样或差不太多的建筑时,可不必分别到各个地方一一申请营建许可,而是可以选择在某一地方进行集中审批。被批准的营建许可对分布在全国各地的此设计下的建筑都有效。此外,如果开发商在一个地方兴建多栋设计和功能一样的建筑时,也可只须为其中的一栋进行报批即可,获得的营建许可可涵盖此项目内的所有具有同样设计的建筑。
建设部长毛瑞斯.威廉姆森(Maurice Williamson)表示,《建筑法修正案》的通过,是正在进行的建筑领域法规改革的一个重要步骤。据悉,早在工党政府时期,当时的政府就已经在推动此项法案的修改。据了解,此次《建筑法修正案》的通过并不是建筑法规改革的终点,预计今后一段时间陆续还将有重大改革措施出台。